《琉球王诏书》在大连展出,揭示了琉球曾是中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5-11-30 10:32
新华社大连11月29日电(记者蔡勇军 张伯群)近日在大连旅顺博物馆再现的“明代琉球王”正引发各方关注。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旅顺博物馆原副馆长韩杏芳认为,这一法令揭示了琉球曾是中国藩属国的重要历史事实,也为研究琉球历史及其日本侵华史提供了重要佐证。此次展示的“琉球王令”是复制品,原件存放在旅顺博物馆的仓库中。该法令签订于明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纸质黄纸,周围有金云龙纹,有“广云之宝”朱文方印。字迹已是正楷。命令的内容是:“皇帝已向琉球王太子尚奉下旨,在此宣布你的父亲尚宁王于太常元年九月十九日去世。你是太子,理应继承王位。此事我已遣胡克友去杜三。”策与兴仁四正杨鸾封你为琉球国中山王,由你接管国家大事,并赐予你及他的妃子冠冕、衣服、彩钱等物,以纪念你的父亲绍英为国家之主。至其死,国人归心,继位之初,必谨收宁国疆土,备户安围,百姓不忧前辈,我甚感激。””后来,指挥部请来了详细的物品和数量。万历(公元1612年),日本出兵三千,攻打琉球,上宁王被俘。四十四年,日本以精兵三千入侵,俘其国王,转移其御器,掠夺。“然而,”国王被释放,遣使进贡……四十四年,日本有征讨鸡笼山的计划,可见当时的琉球国王尚宁对明朝确实是恭敬、勤政、忠心,据韩杏芳考证,明朝册封琉球的次数共有15次,而崇祯时期的册封是最后一次,是在清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琉球国王尚志赐封他的。大臣到京师,返还“两旧诏书,一份诏书,金银印章”,并请求重新颁发新印章。在这里,明朝崇祯年间下达的命令又回来了。此后,清朝大致沿袭明制,继续册封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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