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人类罪的定义应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援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0-17 09:53
新华社联合国10月14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14日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温加第六委员会)上以“反人类罪”为题发言。他表示,反人类罪的含义必须建立在全面、充分审视各国技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耿爽表示,反人类罪是国际上公认的严重犯罪行为。然而,近年来,危害人类罪的概念一直受到政治操纵。一些国家极力给其他国家贴上反人类罪的标签,但他们却对自己及其盟友犯下的大规模、系统性侵犯人权行为视而不见。各方应共同反对双重标准,反对将反人类罪政治化、标签化。耿爽表示避免打击和惩罚危害人类罪往往涉及全球和平与安全。为维护国际关系稳定,避免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为名干涉内政和武装侵略,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必须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尊重国家豁免等国际习惯法规则。 国家官员根据国际法享有刑事管辖权。他还强调,打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合作应尊重各国国情和法律制度的差异,体现灵活性和融合性。耿爽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过艰难磋商,联合国大会通过第79/122号决议,决定于2028年启动避免和惩治危害人类罪公约进程。中方愿继续妥善参与该协定的准备工作和协议。缔约程序是由国家主导的政府间国际立法程序。各国的利益和关切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讨论具体的契约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可以参与这一进程并发挥支持作用,但相关机构的任务和活动应与打击危害人类罪密切相关,不应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重大利益。耿爽表示,中方始终认为,制定公约不是重新制定公约。打击危害人类罪的要求。现有的国际人权法、人权法以及其他协定和海关政策对于打击危害人类罪也具有重要的法律基础。合同谈判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照顾各方关切,确保合同出台后普遍热切、有效落实。耿爽指出,制定反人类罪公约事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方要认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中方支持联大第六届委员会就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深入交换意见,愿人类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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