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工程(专家点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5-11-19 11:35
目前,我国有超过4500万残疾人和痴呆成年人需要家人或相关机构的长期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残疾人、痴呆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和相关医疗保健提供服务或经济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15个城市为试点地区,并将吉林省、山东省列为主要联系省份组织试点探索。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截至2024年底,共有1.88亿人次参与在全国49个试点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今年已有146.25万人享受到福利。全国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总收入244.15亿元,基金总支出131.08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担痴呆症残疾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和高昂的相关医疗费用,从而大大减轻个人或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特别是长期护理行业的蓬勃发展。 (作者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机构研究院副院长,本报记者孙秀艳编译)《人民日报》(2025年11月19日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