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0-10 09:45
中国网10月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10月9日,商务部发布决定,对稀有土地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关于对稀有土地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公告。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双重使用物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有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相关规定如下: 一、下列物品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有土矿开采、分离冶炼、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及其载体; 。 。双项出口管制,t出口前必须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第二资源”等词语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性材料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铁的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方法、模拟数据等技术相关信息和其他数据。本公告所称“出口”是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至境外或向境内外外国组织或个人提供,包括商业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换、赠与、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教学、联合研发、雇佣或聘用、咨询等方式转让或提供。出口经营者申请出口技术时,还须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交《转让或提供出口管制技术的说明》;本公告规定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境内提供出口管制技术的说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双重主题的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许可文件。经营者应强化合规意识,了解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绩效指标和基本用途,判断是否具有双重用途。商务部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调解、牵线搭桥、代理、装运、交割、海关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金融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出口物项的,服务提供者须主动询问服务接受方相关出口活动是否属于本公告范围,是否申请出口许可证或取得许可证;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的出口经营者必须向相关服务提供商出示该许可证。 6、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在不特定对象上公开本公告控制的未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ParurAsk 已获得许可。七、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对境外稀有矿产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制造、稀有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大力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理清单》将即时更新。
【责任编辑:刘俊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