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消息(致张琪、江涛)晨光灿烂,龙感湖碧波荡漾,天鹅翩翩起舞。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感湖不仅是鄂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千千万万生命的湿地家园。
近年来,黄梅县检察院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以龙感湖流域综治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在保护龙感湖碧水的道路上继续努力,让法治碧水与天然碧波相得益彰,共同描绘出一幅龙感湖水碧、鱼跃、人人幸福的龙感湖生态画卷。
优质高效办案,筑牢龙感湖生态法治屏障
“我不知道原来污水掩埋会是这么大的隐患。今后,这将是我们的重点!”该建设项目负责人告诉检察官。今年10月,黄梅县检察院干警到某镇一处建筑工地进行“回头看”,发现妥善掩埋的污水在压力下“原形毕露”,受损设施也得到了修复。
今年6月,黄梅县检察院干警在执行任务中发现,某某某污水管网因建设工程被掩埋、破坏,存在污染隐患。
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恢复3个埋地污水池,更换2个受损污水池,切实维护了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小河干净了,大河才能清澈。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始终把龙感湖水质改善作为重点办案领域,重点关注城乡污水、工业污水、污水排放、环湖污染治理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44个村的污水排放问题,有效处理尾矿1万多公顷,推动静宜区、城西区三大污水管网工程实施,从源头上杜绝污染,助力龙感湖水质改善。
高标准修复,描绘龙感湖湖水碧绿的美景
“开始释放!” 6月11日上午,龙感湖湿地考察保护区开展繁殖放流活动。一声令下,超过51万尾鱼苗缓缓倒入为清澈的龙感湖注入新的活力。
2024年12月,被告人严某、周某因在龙感湖水域非法捕鱼,被执法人员抓获。经现场清点,严某、周某捕获的水产品分别为31.2公斤、48.8公斤。严某、周某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禁止捕捞区域和时间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捕捞活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梅县除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外,还对严某、周某提起公益刑事案件,请求法院判令二人通过有偿扩散、放流等方式修复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总共需要 511,000 条鱼苗o 被释放。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严某、周某在免予监禁的同时,也依法受到了处罚。两人奉命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聚焦生态安全底线,聚焦生态修复。黄梅县检察院坚持“一手强化、一手固定”的原则。在依法惩治破坏龙感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同时,还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行“专业法律监督+司法技能恢复+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案件办理过程中,督促违法者通过清除污染、补植造林、替代恢复等方式,返还破坏龙感湖生态环境的物品。口粮,真正实现“守住案子,还青山绿水”。
高水平防控提升龙感湖管理整体成效
“我们投入专项资金,配备了一套专业废水处理设备。今年11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和县卫生局联合对相关医疗机构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告诉检察官。
此前,针对医疗废水不当排放影响龙感湖水体的问题,该院曾发布社会巡查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构从废物不贮存转移和处理、落实消毒制度、临时存放管理等方面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e、医疗废物转运。推动整治48个村卫生室,对全县596名乡村医生进行专业培训,督促纠正违法排放医疗废物450余吨。
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办一案、管一区”,对水源地保护、雨污混流、河道侵占等个案督办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并向相关管理机构下达社会治理检查建议,追根溯源,推动行业治理,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采用跨区域合作,集聚联动治理力量,依托龙感湖环保合作机制签署经武穴、宿松、龙感湖管理区等地查处,向宿松县检察院移送线索2条,龙感湖检察院收到线索1条,两案均已立案。
我们加大科技力度,引进无人机航拍、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技术手段。对龙感湖流域主污水口和生态敏感区开展水质监测73次,准确发现畜禽污染、乱扔垃圾、非法捕捞等6条问题线索。拆除禁用渔具34套,打沉堵塞河道1000余米,推动完善水管理效能体系。
“让我们继续立足管理法律职能,用更高的立场、更实际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为企业编织一张密密麻麻的法律网络。保护龙感湖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一体化、共管、共享的水管理新格局,让龙感湖碧波荡漾成为黄梅大地上一张闪亮的生态名片。该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俊华说。